6月30日,矿产资源国情年度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动员部署暨技术研讨会在兰州召开,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内蒙古、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10省(区)自然资源厅矿保处有关负责同志及技术支撑单位业务人员,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资源所)国情调查项目人员近5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资源所主办,甘肃省协办。
30日上午,资源所技术人员对变更调查试点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潜力动态评价方法进行了解读。下午,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研讨,试点省(区)矿保处负责同志结合本省(区)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自然资源部矿保司负责同志统一进行了解答,并做了工作动员。
会议强调,开展矿产资源国情年度变更调查,是持续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推动矿产资源增储上产的重要举措,为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依据,对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提出,一是明确变更调查试点的工作范围。综合考虑大宗、优势和紧缺矿种,结合试点省(区)矿产资源禀赋,选择铁、铜、铝等11种战略性矿产作为试点矿种。试点省(区)可结合自身情况,适当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对象数量。二是提出变更调查试点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已利用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开展调查评价,持续跟踪调查评价未利用矿区,分析“堵点”“难点”,形成分类施策建议。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区)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做到内业整理与外业调查相结合,建立有效的质量管控体系,保障试点工作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