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滇西南勐野井地区钾盐钻探工程-更正公告

来源:地调局资源所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04-24

  1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十条 委托业务负责人 10.1.3委托方通讯地址及方式中无论如何,委托方通过上述通讯地址及方式向受托方发送文件的,自文件到达之日及未送达。此句删除。 

  2、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十五条 其他 15.5.4经费资金的监管此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