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依法治理与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根据国家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资源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本次选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聘任”原则,重点考察服务团队稳定性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地质科研等领域实务经验。
一、选聘对象
依法设立、执业8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须组建固定服务团队,提供约定范围内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与模式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服务模式:实行“团队支撑+专人对接”模式。
团队配置:须指派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含团队负责人、主管)组成固定服务团队,律师须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
响应机制:日常法律事务由固定律师(联系人)对接;重大科研项目、资本运作等复杂事项须启动团队会商机制,必要时提供现场支持。
三、服务内容与专业能力要求
(一)重点服务领域(优先考虑条件)
参选律所应在以下地质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并提供2–3个典型成功案例:
1.重大科研项目与知识产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立项合规审查、经费使用法律风险防控;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
2.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化运营:技术转让/许可合同设计、作价入股法律架构搭建;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的法律合规指导。
3.实体化运作与资本事务:协助成立科技企业(含混合所有制)等实体;参股/控股公司治理、股权激励、投融资(含引入社会资本)及资产重组等法律事务。
(二)基础法律服务
1.为资源所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对外合作协议(含国际合作)提供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意见。
2.参与科研经费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过程的合规性审查。
3.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案件(属专项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4.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科研诚信、数据合规、成果转化等主题的法律培训。
四、参选资格条件
(一)政治与资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团队核心要求
1.团队负责人须执业8年以上,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影响力者优先。
2.核心成员中应有熟悉矿产资源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律师。
(三)业绩门槛
须提供近3年内承办的科研院所、高校或大型国企在成果转化、企业设立、知识产权诉讼等方面的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五、选聘程序与评分标准
(一)选聘流程
1.公告发布:在资源所官网等相关平台发布。
2.材料提交:参选律所须提交参选文件(含服务方案、团队简历、业绩证明等)。
3.综合评审:资源所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分(必要时安排现场陈述)。
4.结果公示:确定拟聘任机构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二)评分权重
1.团队实力与相关业绩:重点评价在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资本运作领域的案例质量。
2.服务方案与响应机制:包括团队稳定性、日常对接流程、重大事项应急预案。
3.费用报价与性价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报价合理,无恶意低价竞争。
六、报名材料要求
(一)资质文件
律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团队材料
1.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登记表(含所有成员执业证号、年限、分工等)。
2.团队负责人及核心律师的执业证书、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业绩证明
近3年内在科研项目合规、知识产权布局、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科技企业设立/融资等领域的合同复印件或案例摘要(须脱敏)。
(四)服务方案
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日常咨询≤24小时)、团队工作机制、保密管理措施、针对资源所业务特点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五)报价函
明确1年服务期内的常年法律顾问费总额(含税),以及专项法律服务(诉讼、重大项目)的计费标准。
七、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8日至4月15日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7:00(以收到时间为准)
提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办公室(邮编:100037)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10-68999026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