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所全面推进事务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15
    近日,为了全面贯彻《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推进事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以公开促进监督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资源所制定了“矿产资源研究所事务公开暂行规定”和“矿产资源研究所事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规定强调了事务公开的原则,明确了事务公开的责任部门。从重大事项、项目管理与外事工作、财务管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组织人事、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党务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10个方面制定了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明确规范了事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及时间。建立健全了监督与保障体系。确保了事务公开工作有制度可循。
    方案详细规划了事务公开的内容细则,具体步骤及时间卡点,切实将事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