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所认真落实我部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19

812日、13日,资源所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和所务会议,传达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343号)文件和地调局有关要求,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所班子成员、全所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这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内容、步骤要求和时间安排。要求全所工作按照责任制分工,从两个层面组织实施,一是所级层面,每个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自查本部门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的问题,配合所财务处完成自查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填报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签字承诺。二是项目层面,每个项目负责人自查自己负责的项目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的问题,并真实、完整地填报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签字承诺。所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所领导任副组长、财务处等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资源所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资源所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

会议要求全所干部职工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组织纪律性,高度重视财政部、审计署部署的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及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财务处及相关职能处室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各研究室主任、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要严格履职、落实要求、自查承诺。做到自查自纠工作细致,整改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所财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