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荣获 “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1-02-25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表彰“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国科发计〔2011〕49号),我所荣获“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既是我所全体职工努力的结果,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国土资源部、地调局领导对资源所“十一五”科技工作的肯定。
    近年来,我所严格遵守“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同时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框架下,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质量完成国家任务。还根据国家科技项目的特点分别制定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运用细致、具体、严格的规章制度为严格、高效执行国家科技计划“保驾护航”。除此之外,矿产资源所在大型仪器使用、人事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也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并高效运行。
    此外,受国土资源部委托,我所还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源领域重大、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设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对所管理的项目课题建立了完整的档案,并专门将国家科技计划有关管理办法印刷成册,发到每一个课题负责人,以加强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同时,项目办聘请有关专家及时开展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检查,及时报送年度进展等。除了在管理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外,“十一五”我所共承担了各类国家科技项目37项,绝大部分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多项重大进展,一些成果获得了2009年中国地质科学院和中国地质学会评选的年度十大科技进展。在已完成的项目中,获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这些成果对提高我国资源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今后,我所将一如既往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十二五”期间努力进取,再创科学高峰。